在人眼对物体颜色的观察中,照明光源、物体和人眼三个要素之间的相对位置会对颜色观测的结果产生很复杂的影响。照明光源、物体和人眼三要素在颜色测量仪器的设计中对应着照明光源、被测样品和传感器,三者之间的位置关系就是颜色测量中的照明观测几何条件,简称几何条件。仪器的几何条件不同,会对颜色测量的结果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能使评价结果在不同仪器之间具有可比性,几何条件必须标准化;为了实现不同的检测目的,应用中也需要选择相应的几何条件。为了灵活应对不同的检测目的,需要尽可能细致的规定多种几何条件。但是几何条件规定过多会是颜色测量仪器的设计难度、复杂度加大。




图 2.2反射测量的几何条件
上述1,2,6,7,8,9,10几何条件下,测量结果为是表面反射率R(λ)。在定向接收的几何条件中,当接受的立体角足够小时,给出的反射因数称为辐亮度因数β(λ)。所以,接受的立体角足够小时,45x:0条件给出辐亮度因数β45:0(λ);0:45x条件给出的辐亮度因数β0:45(λ);di:8条件给出辐亮度因数βdi:8(λ);d:0条件给出近似辐亮度因数βd:0(λ);几何条件8:di给出光谱反射比R(λ)。以上几何条件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颜色测量,对于一些特殊样品,比如逆反射材料,需要结合检测目的制定另外的几何条件,或给予不同的允差。